大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大连市知识产权局)来所调研
关于2020年度京博科技奖提名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10-19 10:55    栏目类别:通知通告

为了鼓励和表彰在化学化工与材料领域科学技术进步中做出突出贡献的科技工作者,调动广大科技工作者的创新积极性,促进科学技术进步和产业发展,提升国家自有技术创新能力,山东京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京博控股集团”)发起并设立“京博科技奖”。本奖项由京博控股集团主办,中国化学会协办。

  京博科技奖下设京博科技卓越奖、京博科技创新奖、京博科技进步奖和化学化工与材料京博优秀博士论文奖(以下简称“博士论文奖”)4项子奖。其中京博科技卓越奖、京博科技创新奖、京博科技进步奖首次提名;博士论文奖继2019年后,第二次启动申报。本年度,京博科技奖再次扬帆起航,提名申报即日启动,截止至11月15日,现就2020年度京博科技奖提名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奖项设置

  京博科技奖下设奖项名称、授奖人数及奖金如下:

  (一)京博科技卓越奖:奖励设置1人,奖金100万元;

  (二)京博科技创新奖:奖励设置1人,奖金80万元;

  (三)京博科技进步奖:奖励设置1人,奖金60万元;

  (四)化学化工与材料京博优秀博士论文奖:奖励设置金奖、银奖、铜奖、优秀奖和提名奖,具体如下:

  金奖:1篇,奖金50万元/篇;

  银奖:3篇,奖金30万元/篇;

  铜奖:5篇,奖金10万元/篇;

  优秀奖:10篇,奖金5万元/篇;

  提名奖:30篇,奖金3万元/篇;

  注:所有获奖论文的导师和博士生按6∶4的比例分配奖金。

  京博科技卓越奖、京博科技创新奖、京博科技进步奖奖项每两年评选奖励一次;博士论文奖每年评选奖励一次。

  二、评选条件

  京博科技奖面向中国境内从事化学化工与材料领域生产、科研、设计、应用的科技工作者。

  京博科技奖候选人提交材料中的项目主要完成人应是本人。在科学研究、技术开发项目中仅从事组织实施和辅助服务的工作人员,不视为完成人。

  (一)京博科技卓越奖、京博科技创新奖、京博科技进步奖评选条件

  1. 基本条件

  热爱祖国,热爱党,遵守科学道德和学术伦理规范,遵守职业道德,具有求实创新、团结协作精神,并在化学化工与材料领域科学技术学习、研究和实践中做出重要贡献,取得较大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

  在中国境内从事化学化工与材料方向的科研工作,拥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 京博科技卓越奖评选条件

  在化学化工与材料领域科学技术前沿取得重大突破或在科学技术发展中有卓越建树,在科学技术创新、科学技术成果转化中做出重大贡献,并取得了重大社会价值或经济效益。年龄不超过65周岁(1955年1月1日(含)以后出生)。

  3. 京博科技创新奖评选条件

  在化学化工与材料领域国内外首次发明或发现,技术思路独特,技术经济指标达到领先水平,推动了化学化工与材料领域的进步,产生了显著的经济效益或社会价值。年龄不超过50周岁(1970年1月1日(含)以后出生)。

  4. 京博科技进步奖评选条件

  在产业技术升级和革新的过程中,解决了行业发展中的热点、难点问题,对化学化工与材料领域的技术进步有显著推动作用并产生了可观的经济效益或社会价值。年龄不超过50周岁(1970年1月1日(含)以后出生)。

  (二)化学化工与材料京博优秀博士论文奖评选条件

  1. 热爱祖国,热爱党,遵守科学道德和学术伦理规范,遵守职业道德,具有求实创新、团结协作精神,并在化学化工与材料领域科学技术学习、研究和实践中做出重要贡献。

  2. 选题涉及化学、化学工程与技术或材料科学与工程学科前沿,有重要理论价值或重大应用前景。

  3. 在理论、方法、工艺技术上有重要创新,达到国际先进水平。

  4. 论文推理严密,材料详实,数据可靠,文字表达准确,层次分明,结构合理,图表规范。

  5. 参评论文应为博士学位攻读期间撰写,论文答辩通过后,在国内学位授予单位获得博士学位者的学位论文。

  6. 征集范围为2019年7月1日至2020年6月30日在中国境内获得化学、化学工程与技术或材料科学与工程学科博士学位者的学位论文。参评学位论文应以中文撰写。

  三、申报方式

  (一)京博科技卓越奖、京博科技创新奖、京博科技进步奖

  京博科技卓越奖、京博科技创新奖、京博科技进步奖候选人来源实行提名制。由化学化工与材料相关专业领域的中国科学院院士、中国工程院院士提名,每位院士每届可以提名不超过2名候选人。一次提名两届有效。

  (二)化学化工与材料京博优秀博士论文奖

  博士论文奖由论文作者本人申请,本人导师推荐,并经所在学校同意。每位导师可推荐1篇。

  四、材料报送

  (一)京博科技卓越奖、京博科技创新奖、京博科技进步奖只需报送电子版材料

  提名人将被提名人基本信息和提名意见填写在附件2或附件3《提名表》中,并通过个人邮箱于2020年11月15日前将《提名表》word文件发送至京博科技奖邮箱jbkjj@chambroad.com。

  京博科技创新奖和京博科技进步奖被提名人得到提名后,需填写附件4《2020年度京博科技创新奖/进步奖候选人信息表》,完善个人信息并将word文件于2020年11月17日前发送至京博科技奖邮箱jbkjj@chambroad.com。京博科技卓越奖被提名人无需补充个人信息表。

  (二)博士论文奖电子版及纸质版材料报送要求

  1. 2020年11月15日前报送电子版材料

  登录京博科技奖(https://www.jingbokejijiang.com/)或中国化学会(https://www.chemsoc.org.cn/)官方网站,进入京博科技奖-化学化工与材料京博优秀博士论文奖申报与推荐系统,申报人和推荐导师在线完成奖励申报及推荐工作。申报人于2020年11月15日前按照要求在线填写个人信息及上传附件材料。申报人提交奖励材料后,系统将自动向其本人博士导师发送推荐意见邀请函,导师根据邀请函提示于2020年11月17日前在线完成推荐意见。

  2. 11月17日前报送纸质版材料

  申报人在线完成申请后,下载并打印《申报表》,A4纸双面打印,按顺序竖向左侧装订,一式一份(原件),申报人本人签字及就读单位盖章后,于2020年11月17日前寄送至京博科技奖秘书处。

  请申报人确保纸版材料内容与网络提交信息一致,可做格式修改,不可做内容变动。申请材料一般不退,请自留底稿。

  申报人个人提交奖励申报,推荐导师提供推荐意见,并得到就读单位同意,视为有效候选人。

  五、联系方式

  京博科技奖秘书处

  联系人:刘雪莲、冯晓闯

  电话:0543-2515936

  邮箱:jbkjj@chambroad.com

  地址:山东省滨州市博兴县经济开发区黄河三角洲京博化工研究院有限公司

  邮编:256500  

  本次奖励申报、评审等工作不向提名人、申报人和推荐人收取任何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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