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国轻工业联合会规定,中国电池工业协会拟推荐我所申报“十二五” 轻工业科技创新先进集体,现予以公示。 自即日起7日内,任何单位或个人对公示项目持有异议的,可以书面形式向我所科技处提出,并提供必要的证明材料,提出异议的单位或者个人应当表明真实身份,并提供联系方式。凡匿名异议和超出期限的异议,不予受理。 联系单位:大连化物所科技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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